Monday, October 15, 2018

TALK: 金屬頭的菁英主義:回應《好品味,壞品味?》一書

▲老實說,單純的分類魔人(genre snob)比㊣統菁英主義可愛多了,不是嗎?

在積極接觸重型音樂、以此音樂類型作為論文主題後,經常感受到金屬頭(metalhead)似乎有十足的「菁英主義」。
雖說在《台灣搖滾樂迷的認同與展演:以2000年後的英搖、 金屬樂迷為例》研究中,受訪的金屬樂迷曾聲稱自己的音樂品味十分多元,畢竟「連金屬都能接受了,對其他音樂類型也沒有什麼無法接受的」(王怡晴,2012),但實際上卻不是這麼一回事;在金屬頭集中的討論區、製作的迷因(meme),都能發現金屬頭最愛嘲諷的對象並不是流行樂,而是元素類似、他們口中的「外行」樂迷會歸類於金屬的新金屬(nu metal)、後硬蕊(post-hardcore)、金屬蕊(metalcore)等曲風。

這不只是像搖滾戰流行、獨立樂團戰五月天這麼簡單,對於這類現象,Smialek (2016) 認為這是一種近似「恐怖谷效應」的反應。當人工智慧越來越接近人類,人類對此 AI 的恐懼會急遽上升,這正如同在金屬場景中,隱藏的「象徵暴力」(symbolic violence):金屬頭(特別是喜愛極端金屬的樂迷)貶低新金屬、後硬蕊、金屬蕊等,與青少年、主流趨勢相關的金屬樂子類型,視其為不正統的曲風,原因在於這些子類型在音樂元素、代表符號兩面向,存在不一致的雙重美學(音樂、歌詞具侵略性,與其他曲風相較之下更類似金屬樂,所創作卻向青少年、陰柔特質靠攏),以及其帶來的大量「下等樂迷」。
而前陣子看了 Carl Wilson (2014;陳信宏譯,2018) 的《好品味,壞品味?》一書,內容是關於「聆聽品味」這回事:Wilson 重新爬梳了他最討厭的歌手──席琳狄翁,其音樂背景與音樂作品,討論在音樂上的恐懼與厭惡源自何處。他認為品味是種主觀的看法:無論是「好品味」或是「壞品味」,都與個人社群及生活方式有所關聯,且標記出個人認同。日常經驗與本能反應暗示著我們,特定類型的音樂適合特定類型的人,無論是歌曲的節奏、前衛性、獨特表現,或是演出者/歌手特質,都有可能是吸引樂迷聆聽的關鍵。
此外,人們會聆聽朋友或是文化領袖所推薦的音樂,所謂的「音樂品味」,更標記出個人認同;不自覺冒出、對某些音樂類型或歌曲的鄙夷語句,例如「小女生的歌」、「只有__才會喜歡這種樂團」等,代表人們刻意抗拒、排斥自己不想進入的群體。但從另一方面來說,這些類型/樂團/歌曲,揭露了那些即使不情願,也忍不住被其吸引的人事物。
閱讀《好品味,壞品味?》一書後,個人認為,書中的觀點,或許可拿來檢視前言所述,所謂金屬頭的「菁英主義」,好使得未來對某種音樂類型/樂團/作品進行(負面)批判時,能更進一步地思考以下兩個問題:
1. 爛在哪一方面?
2. 誰覺得爛?
最近都在租屋處煮菜,就把這篇當作論文和其他文章的書寫復健吧。

「不入流的厭惡」:音樂評論的轉變


首先,引述書中內容一段:
在以往那個重金屬樂不受重視的時代(其實只是五年前*),韋恩斯坦(Deena Weinstein)寫了〈搖滾樂評需要爛音樂〉(Rock critics need bad music)這篇文章為這音樂類型辯護,指稱樂評的權威不僅源自於把作品封為經典的力量,也來自於排斥的力量。樂評必須把讀者轉變為圈內人,變得比那些缺乏辨別能力的聽眾更加聰明,才有立足之地。然後,等到像金屬這樣的音樂類型或是像阿巴合唱團這樣的樂團獲得平反之後,大家就假裝自己從來沒有蔑視過。由此得出的一項簡單結論就是樂評家的品味其實很投機。不過,這種替代性本來就是品味的標準配備。(p. 20)
*註:原文發布時間為 2007 年,Weinstein 發布此評論為 2004 年,文章修正時間應為 2009 年以後。

Wilson 點出了音樂評論的轉變──樂評們重新質疑「以搖滾主義來評論流行音樂,認為獨立音樂比流行音樂高一等」的神聖性,並聲稱某些遭到嚴厲批評的音樂作品,其實是天才之作,應給予這些作品新評價使其平反──這樣的現象,使得樂評對音樂類型及作品的鄙夷,似乎不太有說服力:如果過去對迪斯可的看法是錯誤的,那怎麼能確信現在對流行歌手的評價是正確的?同理,在金屬頭眼中只是冒牌貨、難登金屬殿堂的音樂類型,像是新金屬、後硬蕊、金屬蕊,或是同樣受到部分極端金屬樂迷唾棄的後金屬(post-metal)、死蕊(deathcore)等類型,他們得到的評價也是亙古正確的嗎?
為了使評論(無論正面或負面)不流於純粹的菁英偏見,必須對音樂批評中諸多字眼與現象有所解釋。舉例來說,許多人經常以「俗氣」或是「芭樂」來標記自己不喜歡的音樂,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標籤產生?Wilson 指出,如果不入流的喜好已經過時了,那麼或許該思考的是那些「不入流的厭惡」;評價低落的音樂,通常會在全盛期過後多年才能平反,當這些音樂仍屬於現在式時,由於隱藏的社會敵意,以及擔心自己被視為「俗氣」的聽眾,這些音樂也因此不容易被接納。

而金屬頭的例子則更加複雜,因為金屬樂的樂迷們,會將某些表演者(和其他樂迷)歸類為「非我族群」,認為這些人「假裝是這種次文化的一份子,但缺乏誠懇與熱忱」,並加以排斥。
以金屬百科(The Metal Archives)為例,雖在金屬樂分類中有金屬蕊與死蕊等類型,但可收錄於金屬百科的樂團,依舊是那些金屬頭可接受、衍用鞭笞金屬(thrash metal)與死亡金屬(death metal)等編曲元素的樂團,而非「所有的」金屬蕊、死蕊的代表性樂團,都可被納入所謂的金屬殿堂。這些「不入流」的樂團、歌曲與專輯,被貼上「迷弟迷妹才會聽的」或是「外行人以為自己聽金屬」這類標籤;且有時,被納入金屬百科下的樂團不能太有人氣,因為金屬樂的樂迷規範,對表演者提出幾項要求:這些表演者必須表現出完全忠於自己音樂、支持金屬次文化、對受主流歡迎和在電台上熱播毫無興趣,且表演冷門、非主流,永遠不會滿場,才能被稱為「疏離的次文化」(Arnett, 1993)。若樂迷表現出自己只聽這些有人氣的大團,對其他金屬頭認為「也很重要,但沒那麼有人氣的樂團」沒什麼興趣,可能會被貼上「做作」(poser)這樣的標籤。許多金屬頭遵循過往年代對這些樂團的深惡痛絕,藉由貶低他人的喜好,來彰顯自己聽的音樂類型高人一等,而到現在,這樣的爭執依舊時常上演。

好品味:美學的標準


由上段的結論,評論樂團/專輯/歌曲時,似乎需要找到客觀的立足點,然而,Wilson 繼續質疑:藝術品味真的是一種客觀的存在嗎?舉例來說,樂評列出的年度十大專輯,究竟是主張這十張專輯在實質上,是年度最傑出、最具代表性的專輯,還是單純只是列出自己最愛的十張專輯?

Wilson 舉了 Komar 與 Melamid 的創作作為例子:這兩位藝術家在 1993 年獲得《國家雜誌》(The Nation)支援,對一千多位美國民眾進行美感喜好調查,並遵循調查結果,創作出《美國人最愛的畫作》以及《美國人最嫌惡的畫作》。此外,他們也與作曲家暨神經科學家 Soldier 合作,創作出了兩首「民選音樂**」。Komar 與 Melamid 的創作,點出了美學、品味無法使用民主的機制判斷,引導大眾藝術欣賞與創作品味的體系,正產生信念崩解。

**註:有趣的是,許多樂評聲稱「最受喜愛的歌曲」聽起來就像席琳狄翁,而他們反而比較喜愛「最被嫌惡的歌曲」。

然而美學的「從眾」並非一味擁有負面影響(或者該說,若貶低「從眾」在美學與品味上的作用,也是一種菁英主義的展現:盲目從眾的都是別人,我自己的品味是最特殊的!),Salganik、Dodds 與 Watts (2006) 設立了 Music Lab 網站,要求參與者聆聽他們不曾聽過的樂團所演唱的歌曲並給予評價,以及依個人意願下載歌曲。參與者被分為兩組,其中一組只看得見歌曲與樂團名稱(對照組;不受社會影響),而另外一組參與者則分為八個「世界」,可看見在自己所屬的「世界」中,歌曲的下載次數。結果顯示,在「受到社會影響的世界」中,若有歌曲被下載過,則會有更多人下載,每個世界都有不同的熱門歌曲,熱門程度取決自歌曲在所屬世界中風行的時間。研究者將這樣的效應稱為「累積優勢」,指出人具有社會性,希望與他人有共通話題,且希望援引別人的判斷驗證自己的聆聽品味,因此熱門的歌曲變得更熱門,同時也更難預測(因為人氣並未與評價成正比)。

Wilson 以休謨的《論品味標準》舉例,點明品味本身就是難以預測,且沒有客觀可言。休謨認為:有品味的人會欣賞「經得起時間考驗的作品」,有知識與經驗的人才能成為評論家,然而 Wilson 認為,休謨這樣的見解,本身就是一種「資格論」的偏見;休謨承認藝術的轉變,但他所陳述的這些「品味貴族菁英」,實際上遠比許多人更恪遵傳統,且對那些偏離傳統標準的作品產生敵意,甚至阻止新標準的誕生。在音樂評論中,即使許多樂評質疑過去音樂評論的搖滾至上,並為幾張現今看來是天才之作的流行音樂作品平反,但「搖滾主義」與「流行主義」的爭辯從未停止過,有些主流專輯依舊得不到好評價,這樣的爭論,正如同「品味」的標準一樣模糊。

從另一個角度看來,這不就跟許多正統金屬頭的品味之爭一樣嗎?
相同的模式不斷地複製:1960 年代的高雅文化者,拒絕將流行音樂與電影納入藝術創作;音樂評論的搖滾主義至上、貶低流行音樂;而過去在搖滾樂評不受重視的金屬樂,則大力抨擊聆聽新金屬、後硬蕊、金屬蕊,甚至是死蕊的樂迷,並將金屬樂團較商業化的作品(例如:猶太祭司 [Judas Priest] 樂團,於 1986 年發行的作品《渦輪》[Turbo]),以「中性化」(neutered;指其違背了重金屬音樂該有的陽剛特質)這樣的詞彙來評價,彷彿這樣就能與金屬樂迷族群兩大社會身分(男性、歐美白人)得到連結 (Smialek, 2016)。自認正統的金屬頭,往往把這些喜歡他們視為屬於「青少年」、「娘娘腔」音樂類型的樂迷,和新手連結起來,彷彿那些人只會接觸主流文化垃圾、只是被吸引過來的屁孩。在他們眼中,「青少年」等同於「大眾文化」,一點金屬頭該有的品味都沒有,這與 Huyssen (1986) 所指出的,大眾文化已經與陰柔氣質(femininity)聯繫在一起,有異曲同工之妙。 

壞品味:美學的階級


Wilson 所指「美學的階級」,就是布迪厄所說的「區隔」(distinction)。在布迪厄眼中,品味受到社會層級所影響,它是一種策略性工具,幫助人們得到應有的地位、成為「更高階級」的人,或是與「比自己低一階」的人做出區隔;品味是一種區辨「我們」和「別人」的手段,也是對於差別的追求。這場追求的最終結果就是延續和複製階級結構。
布迪厄視品味為「習氣」(habitus)和「場域」(field)相互影響所產生的結果。習氣為成長過程中所培養的基礎、習慣,使得人們產生特定偏好、做出有意識或無意識的選擇,以追求人生的滿足感;場域則是人們身處的社會制度或網絡,其中各有規則和階層,換句話說,人們依據自身背景養成品味,好在特定領域裡累積文化與社會資本, 並提升社會地位。此外,最重要的是,因為品味的養成,使得我們不會被誤認為那些地位階級較低的人,正如同布迪厄所說,「品味最主要也最重要的本質也許是厭惡,也就是對他人的品味感到驚恐,或者打從心裡覺得難以忍受,從而引發的反感。」
人們對音樂、藝術等文化產物的選擇和反應,都受到文化濾鏡的影響,而這些文化濾鏡、概念,都來自所屬的階級與場域。在場域中的地位較高者,擁有在場域發言的優先權,並定義了在此場域中具有合法性的文化產品,因此,我們不難理解,大眾文化的生產者與消費者,在文化場域中會被菁英消費者瞧不起。而被正統金屬頭歸類於大眾文化的後硬蕊、金屬蕊等類型音樂,處於金屬頭菁英主義(a.k.a. 大大文化,即所謂「這首歌/這個團根本沒有聽的必要,因為大大覺得難聽」的文化現象)的場域時,地位則更加低下,因為聽了眾金屬頭厭惡的音樂類型後,就不能再以正統金屬頭自居。

「區隔」這樣的詞,在 Wilson 的敘述中,就是所謂的「酷」與「不酷」;看了他所舉的例子,或許會會心一笑:
談到獨立搖滾時經常可以聽到這句陳腔濫調:「我以前喜歡那個樂團。」意思是,當你這類人也開始喜歡那個樂團之後,我就不再喜歡了。這就是追求區隔的典型例子──你要顯得酷,就必須要有人顯得不那麼酷。(p. 84)
這樣的情況也適用於正統金屬頭,舉個例子:
「我過去很喜歡金屬製品(Metallica)的《Master of Puppets》,但自從黑專輯的成功以後,他們越來越商業,我就再也不喜歡了。」
或是金屬蕊或死蕊樂迷也適用:
「Bring Me The Horizon 早期的歌真的很動人,但後來越來越流行,根本只是在吸迷弟迷妹。」
藉由將不同於自己品味的他人,推向「不酷」的一方,讓自己顯得更酷,這就是品味區隔。

有趣的是,Wilson 乍看之下是在諷刺那些菁英消費者,但隨即他話鋒一轉,同時也打臉了那些極力攻擊菁英主義的流行文化消費者:
就算是刻意不酷,對你也不會有幫助,因為你必須要能夠把規則翻轉成對自己有利,才有意義。舉例而言,擁有「不入流的喜好」在這套文化資本體系裡有可能是一種資產,暗示你這個人實在太酷了,才不怕接觸一些又呆又矬、令人難為情的東西,而這樣反倒讓你顯得更酷。少數真正瀟灑自信的人,例如安迪.沃荷或者約翰.華特斯(John Waters),可以展現出他們的品味全由不入流的喜好組成,但還是酷到極點。不過,你至少需要有點社會資本,才能成為別人眼中低俗事物的鑑賞家,而不是單純喜歡白爛東西的呆子(你要顯得酷,就必須要有人顯得不那麼酷)。(p. 84)
(J格……不就是在說我嗎?XDDDD)

最後,即使是雜食主義者,在音樂品味中仍舊有階級偏差。Bryson (1996) 彙整了 1993 年的社會概況調查,並觀察音樂品味與政治態度是否受到教育程度影響,他發現教育程度最高、擁有高文化資本的受訪者,不喜歡的音樂型態最少,且教育程度高的白人,比起其他白人受訪者更不會排斥拉丁、爵士、藍調等音樂;然而,這些人確實也有不喜歡的音樂,也就是樂迷教育程度最低的四種音樂類型:饒舌、重金屬、鄉村與福音音樂,這些教育程度高的白人受訪者之所以討厭這些音樂類型,從某程度上來說,也是刻意將自己和那些「白人垃圾」區隔開來。
這部分解釋了前述《台灣搖滾樂迷的認同與展演:以2000年後的英搖、 金屬樂迷為例》(王怡晴,2012) 研究中受訪的金屬樂迷,為何聲稱自己的音樂品味十分多元、「連金屬都能接受了,對其他音樂類型也沒有什麼無法接受的」?或許此樂迷並非刻意,但在無意識中,他將自己在金屬頭場域的位階,提升到高教育水準的雜食派,以得到自我認同(但這位樂迷是否真的「沒有不能接受的音樂類型」?就不得而知了)。

結論:所有品味的「正當性」


經過對品味的拆解、接觸席琳狄翁的樂迷後,Wilson 最後有喜歡上席琳狄翁嗎?
答案是沒有,同時也不可能有:
在這樣埋頭於席琳‧狄翁的實驗結束以後,我不能宣稱自己已經體會到身為席琳的歌迷是什麼感覺,但我確實意識到不做席琳的歌迷背後涉及多少因素。我現在雖然喜歡他的部分歌曲,但方式卻不同於我喜歡「我的」音樂,於是我知道自己有一種特定的喜歡方式,這迫使我承認自己擁有一種品味。……羞恥會把人拋回自己的存在狀態,體會到難以忍受的事實,那就是,你就是你,你就是你的限制。這項事實立刻讓人感受到自己是不完整的、不必要存在的,感受到匱乏的深淵。擁有個人好惡通常讓人覺得自我有了延伸,然而羞恥感卻全然相反,足以令人體認到自己的卑微。(p. 131)
品味是由一連串的社會背景與行為組合而成的,因此要改變一個人的喜好與品味,是件十分困難的事情,就像正統金屬頭,不可能因為看了這篇文章,就開始喜歡上金屬蕊或新金屬一樣。
但唯有不那麼在意一首歌/音樂類型/樂團是否禁得起時間考驗(或是所謂的「正統」、「經典」),才能體會到種種不同類型的喜愛是怎麼一回事;Wilson 認為品味是一種個性,「他人會預期你在品味上展現出一定程度的一致性、某種鑑賞力,就像他們也認定你的政治觀點不會在一夕之間翻轉,也不會在談話當中一再變換各種不同的外國口音 (p. 135)」。對音樂保持喜愛,以及擁有個人品味是重要的,然而前提是必須了解,品味並不全然是屬於自己的東西,也不應自私地排除其他品味的正當性。與其宣揚自己的偏好希望所有人接納,不如接受品味多元性,欣賞與自己歧異的其他「好品味」。

若以這樣的態度書寫音樂評論的話,那麼音樂評論會變成什麼樣子?
過去的音樂評論的首要任務,是說服眾人某件作品十分傑出,或是對作品提出反對或讚賞的論述。例如:樂評對反抗、顛覆的迷戀,與實際的社會改革並不一定能劃上等號,而是以反面論點合理化個人品味的某種手段。就像是某些音樂文化研究認為,許多次文化的「反抗性」,是閱聽人對主流文化做出自我賦權與反體制的重新詮釋,如此解讀的部分目的也是在為自己開脫,讓支持、理解這種反抗的自己看起來很高明。當音樂評論轉變為欣賞品味的多元性,評論便不需要刻意採用「客觀」的語調,藉由隱藏作者身分和社會定位以說服所有人,而是闡述美學邂逅的雙面性。此外,這樣的評論也不過是歷史上的一小點,隨時有可能被推翻。

我必須承認,當這篇文章正在批判金屬頭(自命清高的)菁英主義時,也必須隨時隨地質疑自己:這是否也是篇抱著為自己累積文化資本的心態,所書寫出的文章?或許吧,但釐清這樣的區隔是有必要的,畢竟那些對金屬樂研究有貢獻的文獻,往往會忽略後硬蕊、金屬蕊這些「下等類型」的存在,只單純描述金屬樂,或是其樂迷是多麼的被邊緣化,而未指出金屬樂次文化也擁有類似的品味機制。
或許,未來看見以正統自居的金屬頭(甚至其他音樂類型的樂迷),在貶低這些「不入流」的音樂類型/樂團/歌曲時,應該進一步思考的是:這樣的音樂,到底是在金屬頭(或某些音樂類型的樂迷)眼中都一樣爛,還是只是某部分的菁英主義或社會背景在作祟?

※10/22 補記:
最早開始想寫這篇文章,源自於 Brown (1983;林芳如譯,1994) 對音樂分析的建議:他認為,記錄、分析一首歌曲時,「旋律流暢」、「和弦簡單/複雜」這類文字是較有建設性的標記,反之,「難聽」、「好聽」或「我不喜歡」則否。
這樣的要求看來理所當然,然而部分樂迷(在此特別以金屬頭為例),形容非自己所熟悉、喜愛的音樂類型時,往往只會用那些毫無建設性的標記,例如「nu metal 軟屌」、「扣團就是娘砲」等語句。或許不應要求每個樂迷都必須鑽研,但最詭異的是,㊣統金屬頭又非常喜歡爭論音樂類型的㊣統性、廣度和深度,且將與自己意見相左的樂迷,或是發問的初心者,貼上「新手」、「沒有思考能力」的標籤。
自認對音樂有相當的見解與知識,卻只能提出乏味音樂標記的㊣統金屬頭,實在讓人相當不解。

過去在臉書曾經看過一則關於「台灣金屬圈是否變小了」的討論動態,其中雖點出了一些具有討論空間的議題(例如:樂迷年齡的增減、音樂品味的改變),但從某些言論依舊能發現,其實㊣統金屬頭,在提出這類討論時,早已有預設的答案:金屬樂迷(即自己)是被主流/菁英文化所排擠、被邊緣化的一群。且他們並不承認,在金屬樂次文化中,也有自認菁英文化、排斥、嘲笑其他音樂類型的現象,當他人指出這樣的問題時,這些㊣統金屬頭卻顧左右而言他,只是拚命強調金屬樂是多麼的邊緣。
更有趣的是,在貶低被視為非㊣統的他者時,這些㊣統金屬頭所用的詞彙,經常十分政治不正確。使用這些詞彙時,他們似乎完全沒有罪惡感,也不認為這些文字,和他們的政治/社會立場有任何衝突;例如支持台灣獨立的金屬樂迷,在譏諷沒有見地的「新手」樂迷時,可能會大罵「台巴就是沒文化」,或是支持 LGBT、嘲笑某些反同宗教團體的樂迷,卻用“gay porn”來稱呼一個後硬蕊樂團。
金屬樂被視為反叛、反保守的音樂類型,在攻擊其他音樂類型時,㊣統金屬頭不自覺使用的歧視用詞卻跟保守派沒任何分別,若一切都是為了維持音樂的㊣統性,這跟「維護優良中華傳統文化」的論調有何不同?

說真的,承認自己擁有菁英主義並不可恥,可恥的是有這樣的菁英主義卻不自知,並對其他音樂類型/歌曲/作品加以貶抑、認為它(們)一文不值,藉此得到成就感。正如同 Sterne 回應《好品味?壞品味?》的文章中,那些修習「媒體與音樂」課程,理應理解多元文化價值的重要性,卻對音樂劇《貓》的分析不屑一顧的學生們一樣。
最後容我用他人的回應做結尾:
我是覺得這種「我聽的東西最厲害」的心態很中二,而且一直排斥別人只是讓自己越來越邊緣化而已。
15年前,金屬聽眾說nu metal才不是金屬
10年前,金屬聽眾說emo都是娘泡
5年前,金屬聽眾說扣團都是屁孩 
你覺得那些被說「不是金屬」、「娘泡」、「屁孩」的人,會用什麼心態來看這些用擺老口吻來批評的人?

參考資料


Arnett, J. (1993). Three profiles of heavy metal fans: A taste for sensation and a subculture of alienation. Qualitative Sociology, 16(4), 423-443. doi: 10.1007/BF00989973
Bryson, B. (1996). "Anything but heavy metal": Symbolic exclusion and musical dislikes.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61(5), 884-899. doi: 10.2307/2096459
Huyssen, A. (1986). Mass culture as woman: Modernism's other. In After the Great Divide: modernism, mass culture, postmodernism (pp. 44–62). Bloomington, I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Salganik, M. J., Dodds, P. S., & Watts, D. J. (2006). Experimental study of inequality and unpredictability in an artificial cultural market. Science, 311, 854. doi: 10.1126/science.1121066
Smialek, E. T. (2016). Genre and expression in extreme metal music, ca. 1990–2015 (Doctoral dissertation). Retrieved from http://digitool.library.mcgill.ca/R?func=dbin-jump-full&object_id=143631
王怡晴 (2012)。《台灣搖滾樂迷的認同與展演:以2000年後的英搖、 金屬樂迷為例》(碩士論文)。取自 https://hdl.handle.net/11296/44js6f
林芳如 (譯) (1994)。《搖滾樂的藝術》。(原作者:C. T. Brown)。台北市:萬象。(原著出版年:1983)
陳信宏 (譯) (2018)。《好品味,壞品味?:一場拆解音樂品味的聆賞實驗》。(原作者:C. Wilson)。新北市:大家出版。(原著出版年: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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